共青团阳光学院委员会文件
校团〔2022〕 号
阳光学院团委关于印发《阳光学院团委学生 会部门考核条例(试行)》的通知
校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为有效有序地开展我校团学工作,积极响应阳光学院 创建一流应用型大学标杆的号召,提高团学各部门的工作 积极性,鼓励我校团学发挥部门工作能力,完善团学工作 制度,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战斗力强的学生干部队 伍,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由校团委自律部参照执行。
本条例受用对象为校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本条 例考核范围包括“例会考核分、活动考核分、材料考核分、 学年互评分、卫生考核分、加减分制度”,总分为500分。 考核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校级学生组织考核工 作于每学期第18周内全部完成,并将结果进行公示。作为
评选优秀部门和部门之星的主要依据。现将《阳光学院团 委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试行)》印发至各部门,请各部 门及时查收并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1.《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例会考核制度》
2.《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活动考核制度》
3.《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材料收取考核制度》
4.《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学年互评考核制度》
5.《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公共卫生考核制度》
6.《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加分条例》
7.《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扣分条例》
8.《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活动复盘表》
9.《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干事活动总结分享表》
10.《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贡献加分申请表》
共青团阳光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0日
附件1:
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例会考核制度
第一条 部门例会考核制度总分为150分,其中会议出 勤占60分,会议要求占90分。
第二条 建立会议出勤制度
一、在考核范围内的校级团委学生会部门在召开例会 时,对于请假、迟到、缺勤的部门成员予以每人1、2、4 分扣分惩处。
二、如有请假需在例会前15分钟向自律部的考核负责 人说明,未及时说明视为无效请假,迟到15分钟视为缺勤。
三、每次部门例会时,各部门需如实上报出勤情况, 自律部会不定期抽查部门例会,若有虚报情况或代替开会 等行为,每次将在当次例会总分中扣10分,并且取消该部 优秀部门的评选。
四、会议出勤考核扣分上限为60分。会议出勤扣至60 分三次及以上,则取消该部门参与优秀部门的评选。
五、特别规定:部门老干事出席例会的要求与干事相 同,老干事人数不限。
第三条 部门例会要求
一、各部门不得提前或延迟开会,须在统一规定的时 间(21:15)前后1分钟内(21:14-21:16)开始例会。如 果出现提前或延迟开会,每次扣10分。
二、不得随意更换例会时间或地点,如果因为客观原 因要更换例会时间或地点,需在预计更换的时间提前1小
时以上告知自律部,经自律部同意后方可更换例会时间或 地点,如果没按照此规定执行的,每次扣10分。
三、不得随意临时取消例会,如取消例会,需在例会 时间提前3小时以上通知自律部,自律部同意后方可取消例 会。如果没按规定随意取消例会,此次例会评分将为0分。 每个部门每学期取消例会的次数不得超过3次,否则将在最 后例会考核平均分中扣10分。
四、三次以上出现随意提前或延迟开会、随意更换例 会时间或地点、随意临时取消例会的部门将取消该部门参 与优秀部门和部门之星的评选。
五、会议期间男生禁止穿背心,男女生禁止穿拖鞋, 不得交头接耳、戴耳机、玩手机、干扰会议秩序,出现此 现象每人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者每次扣5分,直至扣完为 止。
六、出席会议者必须携带工作证、笔记本和笔进行会 议记录,若未携带工作证、笔记本和笔每人每项扣2分,直 至扣完为止。
七、自律部将会每两周公开一次例会考核数据,其数 据结果可供各部门参考。
八、各部门招新干事结束时,需在一周内上报部门成 员名单到自律部;如果后期部门人员有所变动,应在变动 后3天内填写《部门干事人数变动通知单》(纸质档和电子 档),经分管主席团签字同意后上报到自律部。若未按规定执行,只提交一项将在会议要求中扣3分,都没提交将在 会议要求中扣5分。
九、特别说明:校团委新闻宣传中心下属四个分部门 可分别各自召开例会,其最终例会考核成绩取四个分部门 的平均分。
附件3:
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材料收取 考核制度
第一条 每个部门每学期材料收取考核满分为75分。
一、材料收取包括各个部门干部干事的个人档案表、 主席团的档案表及各个部门的部门人员表,自律部将每个 月向团委办公室收集每个部门的材料提交情况。
二、材料收取制度每个部门均能参与执行考核,只要 相关部门有收取其他部门相关材料都能对其他部门进行 考核,并每月上交一次《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材料收取情 况登记表》至自律部,由自律部进行监督。
三、材料收取评比标准: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每次扣5 分,上交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3分,直至分数扣完为 止。
四、收取材料的部门对上交材料的部门进行考核扣分, 要有保留相应的证据材料,以免引起争执。
五、如果连续三次都不按照规定上交材料的部门将取 消其参与优秀部门评选的资格。
附件4:
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学年互评考核制度
第一条 每学期进行一次主席团评分与部门互评,满 分为50分。
一、主席团评分
主席团评分占25分,校团委自律部对于每个部门平时 的考核情况将于每学期期末上报给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 主席团,指导老师、主席团根据所上报的材料结合各部门 的学期工作表现给予打分。自律部统计二者所评分数的平 均分,其结果作为最后的实际得分。
二、部门互评
各部门互评占25分,该考核由学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门 部长在每学期末根据学期整体情况进行互评。每个部门的 部长对各个部门进行打分,其中不包括自己所在部门,最 后由自律部统计每个部门的平均分,其结果作为最后的实 际得分。
附件5:
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公共卫生考核制度
第一条 卫生考核制度满分为25分。团委学生会成员 应保证团学公用场所(学生活动中心)整洁,各部门轮流 打扫,打扫时间为每周周日16:00-17:30,自律部将于每 周周日17:35进行卫生检查。
一、卫生要求
(一)清理会议室桌面和地板,保证无灰尘、纸屑、 空瓶等垃圾杂物。
(二)摆放整齐会议室的桌椅,如若发现桌椅损坏请 及时上报。
(三)摆放整齐报刊栏内的报纸和书籍。
(四)学生活动中心过道及其他需要整理的地方,需 要打扫干净,摆放整齐。
二、检查标准
(一)检查发现会议室有一处垃圾杂物未清理扣1分。
(二)会议室桌椅摆放不整齐扣1分,发现桌椅未整 理扣5分。
(三)报刊栏摆放杂乱扣1分。
(四)学生活动中心过道及其他需要整理的地方,若 发现一处未整理扣1分。
(五)学生活动中心的花需要浇水,未浇水扣1分。
(六)若发现学生活动中心卫生没做,直接扣25分。
附件6:
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 加分条例
第一条 为鼓励团学各部门积极发展,特设《阳光学 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加分项》,加分直接加在最后 的总得分,各部门的加分上限为50分。
一、部门成员加分
(一)为加强团学成员素质培养,鼓励部门成员积极 参加各项活动。对团学各部门成员第一学期德育分进行统 计,各部门取前三名成员并将成绩上报至自律部计算其平 均分进行排名,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 分。
(二)助推学校团学发展:若部门成员在团学工作中 表现突出获得团区委及以上表彰的对其所在部门给予加 分,加分上限为20分(同一项目多次参加竞赛获奖按最高 奖励级别计算):
1.获得团省委及以上表彰每项加10分。
2.获得团市委表彰每项加5分。
3.获得团区委表彰每项加3分。
(三)奖学金类加分:若部门成员获得奖学金奖励, 对其所在部门给予加分,加分上限为10分。
国家奖学金加5分。 一等奖学金加3分。 二等奖学金加2分。
三等奖学金加1分。 单项奖学金加1分。
注意:加分项实行申报的方式,由各部门向自律部提 交书面申请,注明申请部门、姓名、专业班级、学号、加 分项目、加分原因、加分时间,并附上佐证材料,且必须 指导老师和主席团签名才有效。不接受个人名义的加分申 报。经审查核实后,上报团委自律部批准作为加分评定。
二、部门贡献加分
(一)因各部门举办活动场数不同,考核场次也有区 别,为鼓励各部门的辛勤付出,在考核期内凡是已经举办 过两场校级活动的部门,后续多举办一场活动即可获得4 分的加分奖励。
(二)为激励各部门积极参与活动组织,在部门工作 职责外,凡是主动承接校级新增活动并顺利举办的部门, 经团委指导老师认定后,可获得5-10分的加分奖励。
主动承接活动的部门必须在活动结束三天内主动填 写《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贡献加分申请表》,并交由 校团委书记进行打分,最后上交自律部加分、存档。(见 附件10)
附件7:
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 扣分条例
第一条 为督促团学各部门良好发展,特设《阳光学 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考核条例扣分项》,各部门扣分无上限, 直到扣完为止。
一、团学干部会议
在召开团学干部会议时,对于请假、迟到、缺勤的人 员予以每人每次扣1、2、4分惩罚。
二、学生工作处值班
学工处每日将安排干部值班,对于请假、迟到早退、 缺勤的人员予以每人每次扣1、2、4分惩罚。
三、学生活动中心值班
学生活动中心每晚会安排人员熄灯、关闸、关门,对 未完成人员予以每人每次扣2分惩罚。
四、配合校级工作
当团学工作任务需要各部门派人手配合工作时,被指 派人员需按要求配合开展工作,对请假、迟到早退、缺勤 的人员予以每人每次扣1、2、4分惩处,对于现场不听从 指挥者予以每人每次扣4分惩罚。
附件9:
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干事活动总结分享表
活动主题: |
主办单位: |
分享人员: |
活动时间: |
活动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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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主要参与/负责哪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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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活动有哪些创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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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活动有哪些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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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活动存在哪些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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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活动启发是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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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不够填写可拉动,打印时须控制在一页纸。、
附件10:
阳光学院团委学生会部门贡献加分申请表
活动主题: |
活动时间: |
主办单位: |
负责人: |
活动概况: |
活动亮点: |
活动反响: |
评分 |
评分人 |
注:本表总分为10分,由校团委书记负责打分。在部门工作职责外, 凡是主动承接校级新增活动并顺利举办的部门,可获得5-10分的加分 奖励。注:表格不够填写可拉动。 


共青团阳光学院委员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