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委
学校首页

创新创业
阳光学院团委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时间:2018-06-23

阳光学院团委关于组织参加2018

“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二级学院团委、各系团委、各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培养广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引导大学生树立竞争意识、发掘自身的潜力,特参与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科协、省学联拟联合开展2018年“创青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业新福建  建功新时代

二、参赛对象

阳光学院全体在校学生均可组队报名参赛。每支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可跨专业组队,联合申报。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三、参赛方式

参赛时间:本次大赛报名期间2018320-2018325日,参赛学生可向所在院系对接校青年创业部的部门报名参加。

材料要求:各二级院系负责部门收集参赛队伍材料,于2018年3月25日前将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各一式2份,A4纸打印、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2完善的商业计划书电子档发至校团委青年创业部邮箱ygxytwqncyb@163.com

各二级院系中每个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项主体赛事,不得兼报。

四、项目申报

本次大赛共有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每支队伍仅限参加一个赛事,毕业3年以内(截止201871日)的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分为“互联网+”、乡村振兴战略、新业态发展等方向。实行分类、分组、分方向申报。

2.1)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大赛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

3.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二)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大赛规定、运营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自2017101日起,申报项目法人不得变动、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本届评选鼓励各校申报乡村振兴战略、新业态发展、“互联网+”等相关领域的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三)公益创业赛

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五、活动注意事项

(一)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二)电子版材料需以本院系名称新建文件夹,内附参赛作品汇总表,再根据各选送作品“项目名称”新建子文件夹,每个子文件夹内容包括:商业计划书(PDF格式)。(附件3“上交模板”)

六、赛事相关联系人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          黄晓萍:18459153539

校团委青年创业部干部      陈立彤:13043525622

 

 

 

 

 

 

 

 

共青团阳光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