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光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从社团纳新情况、档案材料上交、社团活动开展频率、会员满意度等方面的综合考量,本着规范社团发展、提高社团质量的原则,报团委批准后,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学生社团进行注销处理。名单如下:
社团编号 |
社团名称 |
成立时间 |
YCST20170407 |
外文精英社 |
2014年4月 |
YCST20110409 |
文化创意协会 |
2011年9月 |
注销社团自公告之日起,不得再以社团名义开展组织任何形式的活动;已注销社团现存所有组织机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解散。
以上决议如有任何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联系阳光学院社团联合会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莉13850239391
共青团阳光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