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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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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五四”表彰评选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1-04-28

 根据《阳光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各基层团组织申报、推荐,校团委依据各基层团组织工作基础测评情况、汇报展示情况和相关团内评先评优办法等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3个)

二、“优秀学生会”3个)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22

四、“先进班级集体”21

五、“免监考班级”12个

六、团学组织“优秀部门”45个

七、学生社团为“十佳社团”10个

八、“十佳大学生”10个

九、“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10个

十、“十佳学生干部”10个

十一、“十佳共青团干部”10个

十二、“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5个

十三、“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6人

十四、“三好学生”154

十五、“优秀共青团干部”162

十六、“优秀学生干部”196

十七、“优秀共青团员”273个

十八、团学组织“优秀学生部长”46

十九、学生宿舍“优秀楼长”2人

二十、团学组织“优秀会长”6

  阳光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五四”表彰评选结果的公示.doc

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83969124。

 

共青团阳光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