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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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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五四”表彰评选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2-04-29

根据《阳光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各基层团组织申报、推荐,校团委依据各基层团组织工作基础测评情况、汇报展示情况和相关团内评先评优办法等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4个);

优秀学生会(5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23个);

四、“先进班级集体”(17个);

五、“免监考班级”(17个);

六、团学组织“优秀部门”(44个);

七、学生社团为“十佳社团”(10个);

八、“悦跑先进班级”(35个);

九、“悦跑排位赛优秀组织单位”(3个);

十、“十佳大学生”(10人);

十一、“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10人);

十二、“十佳学生干部”(10人);

十三、“十佳共青团干部”(10人);

十四、“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5人);

十五、“优秀共青团团员”(教师)(3人);

十六、“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2人);

十七、“三好学生”(142人);

十八、“优秀共青团干部”(93人);

十九、“优秀学生干部”(133人);

二十、“优秀共青团员”(228人);

二十一、团学组织“优秀学生部长”(41人);

二十二、团学组织“优秀会长”(6人);

二十三、“悦跑达人”(31人);

二十四、“我的大学”个人成长微电影优秀创作者(54人)

 阳光 团 〔2022〕 3 号阳光学院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docx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83969124。

阳光学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