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光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21—2022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经各基层团组织申报、推荐,校团委依据各基层团组织工作基础测评情况、汇报展示情况和相关团内评先评优办法等文件,进行了认真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4个);
二、“优秀学生会”(5个);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23个);
四、“先进班级集体”(17个);
五、“免监考班级”(17个);
六、团学组织“优秀部门”(44个);
七、学生社团为“十佳社团”(10个);
八、“悦跑先进班级”(35个);
九、“悦跑排位赛优秀组织单位”(3个);
十、“十佳大学生”(10人);
十一、“十佳团支部书记标兵”(10人);
十二、“十佳学生干部”(10人);
十三、“十佳共青团干部”(10人);
十四、“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5人);
十五、“优秀共青团团员”(教师)(3人);
十六、“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2人);
十七、“三好学生”(142人);
十八、“优秀共青团干部”(93人);
十九、“优秀学生干部”(133人);
二十、“优秀共青团员”(228人);
二十一、团学组织“优秀学生部长”(41人);
二十二、团学组织“优秀会长”(6人);
二十三、“悦跑达人”(31人);
二十四、“我的大学”个人成长微电影优秀创作者(54人)
阳光 团 〔2022〕 3 号阳光学院关于表彰2021-2022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docx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83969124。
阳光学院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