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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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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关于报送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时间:2022-09-13

阳光学院关于报送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拟推荐人选的公示


各二级学院:

根据人民网、光明日报教育部、中共北京市委前线杂志社、中国大学生在线开展的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报工作的相关要求,校级评委会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遴选原则,拟推荐儿童发展与教育学院2019级学前教育1班陈涵婧同学为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913-9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映,联系电话:0591-83969124



共青团阳光学院委员会

202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