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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关于表彰2023-2024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2024-05-04

阳 光 学 院 文 件


阳光 团 〔2024〕 4 号


阳光学院关于表彰2023-2024学年共青团和学生

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学院团委、团工委: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学校党政中心工作,为弘扬五四精神,表彰模范先进,营造向榜样看齐的氛围,引领广大阳光学子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在各学院分团委及校属学生组织民主评议和推荐考核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授予:

“野性魅力”实战教学团队(集体)等 10 人(集体)为阳光学院“青年五四奖章”;

王志坤等 18 人为阳光学院“向上向善好青年”(教师);

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元宇宙与新媒体学院、设计学院为阳光学院“五四红旗团委”;

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工业互联网学院、跨境电商学院为阳光学院“消防安全演练先进单位”;

跨境电商学院、设计学院、法学院为阳光学院“文明学院”;

2023 级金融学专升本 1 班等 7 个班级为阳光学院“劳动教育十佳文明班级”;

阳光学院设计学院 2021 级数字媒体艺术 2 班团支部等19 个团支部为阳光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经济管理学院东 5 号楼 205 等 10 个宿舍为阳光学院“十佳文明宿舍”;

杨志成等 10 人为阳光学院“十佳大学生”;

林诚璐等 10 人为阳光学院“十佳共青团干部”;

夏 雨等 10 人为阳光学院“十佳学生干部”;

许佳悦等 10 人为阳光学院“十佳团支书”;

林 菲等 10 人为阳光学院“创新创业标兵”;

戴如意等 181 人为阳光学院“三好学生”;

曾存异等 182 人为阳光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魏启航等 320 人为阳光学院“优秀学生干部”;

白芳菲等 157 人为阳光学院“优秀共青团员”;陈天博等 8 人(集体)荣获“招生宣传双向奔赴奖”;

康志荣等 8 人荣获“招生宣传头号粉丝奖”;

梁宇斌等 109 人为“消防技能标兵”。

详见附件。

 阳光学院关于表彰2023学年共青团和学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pdf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不断进取,为我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青春和智慧。

阳光学院

202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