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学 院 文 件
阳光 团 〔2024〕 5 号

各二级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
现将学校《阳光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应用型 人才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校第 二课堂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阳光学院
2024 年 8 月 13 日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青年工 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团中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进一 步发挥第二课堂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 中心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 更好地发挥“第二课堂”对学生发展的指导作用,使学生 修读“第二课堂”系统化、模块化、规范化,特制“第二 课堂成绩单”制度即“应用型人才素质拓展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一流应用型大学标杆建设,扎实推进
应用型人才培养,以“入门-进阶-抢手”的阶梯育人模式, 结合书院制建设,以“启智润心、因材施教”习近平总书记 育人智慧为指引,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目标,以提升 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围绕 “五大乐园”,深化“能说会写、 能拍会跑”阳光学子特色标签,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全面 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更好地发挥第二课堂在我校应用 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第二条 本办法通过推行“应用型人才素质拓展(第二
课堂)”学分和“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依托共青团第 二课堂成绩单网络管理系统(到梦空间),激发学生参与
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构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 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并通过客观记录、 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经历和成果, 促进“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 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三条 学校把“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纳入整体育
人工作体系,成立校、院两级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实行分级、分层管理。
第四条 学校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
责全校第二课堂学分的统筹规划工作。组长由分管学生 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书院、 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 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第二课堂平台建设、课程设计等管 理工作。
第五条 各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
作组,由团委书记任组长,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全院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 课程管理、活动开展、审核和学生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 建立学分反馈与申诉渠道。
第三章 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
第六条 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是落实“第二课堂
成绩单”制度的基础,是对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分类整合 和体系构建。包括“阳光风采、思想成长、社会实践、志
愿公益、实训实践、文体活动、菁英成长、技能特长”八 个课程模块。
第二课堂活动体系
课程模块 |
模块内容 |
阳光风采 |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阳光悦跑、阳光悦读、阳光悦拍、 阳 光悦说、阳光悦写、书院活动等内容。 |
思想成长 |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培训、青马工程培训,团 支部立项、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理想 信念教育、安全教育、读书社等活动,以及获得 的相关荣誉。 |
社会实践 |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及其它 实践活动的经历,劳动教育实践、“扬帆计划”实习 实践活动、参加港澳台及国际交流活动的经历,以 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
志愿公益 |
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关老爱老、扶贫济弱、社区服务、 公 益环保、赛会服务等各级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 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
实训实践 |
主要记载学生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 赛、创新创业、书院工坊实践类活动的经历和获得 的相关荣誉,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科 研成果,以及注册公司等创业实践经历。 |
文体活动 |
主要记载学生参与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类校园文 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
菁英成长 |
主要记载学生在校期间担任学校、学院、书院、班 级主要学生干部、参加大学生成长训练营、为学校建 言献策等工作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
技能特长 |
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的经历, 以及获得的相关认证。 |
第四章 第二课堂学分体系
第七条 第二课堂学分体系是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
制度的核心,是激发学生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重要体 现和重要抓手。
第八 条 学生可根据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中具 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能力和需求,自 主选择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并依据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 获得相应第二课堂学分。
第九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完成人才培养方
案所规定的第一课堂学分外,还需于毕业前修满第二课堂 规定学分方可毕业。普本学生需修满 16 学分,专升本学生 需修满 6 学分(2024 级专升本开始)。普本学生毕业前第 二课堂总学分低于 16 分为不及格,16-18 分(含)为合格,
18-20 分(含)为良好,20 分以上为优秀。专升本学生毕 业前第二课堂总学分低于 6 分为不及格,6-7 分(含)为合 格,7-9 分(含)为良好,9 分以上为优秀。
第十条 第二课堂学分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
修课程包含阳光风采课程(普本学生不得低于 8 学分,专 升本学生不低于 3 学分),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课程(不 得低于 1 学分),技能特长课程(普本学生不得低于 1 学 分),实训实践课程(普本学生不得低于 1 学分),其余为 选修课程。
第十一条 第二课堂学分要求普本学生需在大一期间
修满 6 学分,大二期间修满 6 学分,大三期间修满 4 学分 及以上,专升本学生在大一期间修满 4 学分以上方能参与
各类评优评先及推优。第二课堂学分达到优秀等级以上方 能参评“优秀毕业生”。
第十二条 普本学生应于第六学期末,专升本学生应
于第三学期末修满第二课堂学分,累计学分未达到的学生, 二级学院需做出学业预警。
第十三条 第二课堂学分服务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培
养、实现精准育人,同时可以申请免修或学分置换,具体 办法详见附件 2。
第五章 第二课堂成果体系
第十四条 “第二课堂成绩单”是学校第二课堂育人
的重要成果体现,为每位学生的全面发展进行成长性记录, 由校团委和相关部门联合认证并发放,可用于学生求职、 升学、存档使用,搭建起学生、学校和社会三者之间的有效 连接平台。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学校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做出修正和调整。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24 级学生起开始执行。
附件:1.阳光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应用型 人才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
2.阳光学院第二课堂学分个性化申请条例
附件 1:
阳光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应用型人才素质拓展学分)认定标准
根据学生参与的各类活动(竞赛)的层次、所获荣誉(奖 项)的级别,采取过程认证和结果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制 定应用型人才素质拓展(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
一、阳光风采课程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分值 |
备注 |
阳光悦跑 (普本必修 2 学分, 专升本必修 0.8 学 分) |
大一每学期至少参加 40 次 跑步运动 大二每学期至少参加 30 次 跑步运动 大三每学期至少参加 20 次 跑步运动(专升本学生参 照此条) |
每学期完成得 0.3 学分 |
1.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 2.学生参与悦跑,在规定时间段 内完成打卡并生成有效记录 3.大一、大二、大三期间,每学 期需要完成规定次数 |
阳光悦跑系列活动 |
参与 0.2 学分 获奖 0.5 学分 |
获评阳光悦跑达人 |
0.2 学分/次 |
阳光悦读 (普本必修 2 学分, 专升本必修 1 学分) |
大一每学期至少参加 30 次 晨读活动 大二每学期至少参加 20 次 晨读活动 (专升本无此项要求) |
每学年完成得 0.5 学分 |
1.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二级 学院团委 2.“阳光悦读嘉年华”主要包括: 好书推荐、全民阅读、荐书短视 频大赛、静读一小时、真人图书 馆、最美读书笔记评选、寻找身 边的读书博主、21 天阅读打卡挑 战赛、书库寻宝大赛、换书集市、 用书之名表我之情告白活动、我 与图书馆征文大赛、校园里的朗 读者等活动 |
获评阳光悦读达人 |
0.2 学分/次 |
阳光悦读嘉年华系列活动 |
参与 0.2 学分 获奖 0.5 学分 |
每学期至少完成 15册图书 借阅 |
每学期完成得 0.5 学分(修 满 1 学分即可) |
由图书馆负责审定,提供相关证 明 |
阳光悦拍 (普本学生必修 2 学分,专升本学生 必修 0.6 学分) |
每学期完成制作一份“我的 大 学 个 人 成 长 微 电 影 ” |
完成 0.3 学分 院级展播 0.5 学分 校级展播 0.8 学分 |
1.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二级 学院团委 2.每学期按照要求提交一份“我 的大学个人成长微电影”,按照 最高展播平台予以计分 |
阳光悦说 (普本学生必修 1 学分,专升本学生 必修 0.2 学分) |
阳光悦说系列活动 |
参与 0.2 学分 获奖 0.5 学分 |
1.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二级 学院团委 |
获评阳光悦说达人 |
0.2 学分/次 |
阳光悦写 (普本学生必修 1 学分,专升本学生 必修 0.2 学分) |
阳光悦写系列活动 |
参与 0.2 学分 获奖 0.5 学分 |
1.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二级 学院团委 |
获评阳光悦写达人 |
0.2 学分/次 |
二级学院“阳 光风采”活动 |
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与“阳光 风采”课程有关的学生活动 |
参与 0.1 学分 获奖 0.3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二级学院团委 |
书院活动 |
书院围绕“五大乐园”及“成 人教育五种特质”组织的相 关学生活动 |
参与 0.1 学分 获奖 0.3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各书院 |
说明:阳光风采课程为必修课程,普本学生必修 8 学分, 专升本学生必修 3 学分,其中各模块必修分参照上述表格 实施。
二、思想成长课程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分值 |
备注 |
党团培训 |
完成培训并结业 |
完成 1 学分 |
1.活动证明单位:学生处、 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 2.组队参赛时,获奖者不分 排名先后,均给予相应分值 3. 该 类 得 分 同 一 比 赛 不 累 加,只计单项最高分值 |
青马工程培训 |
完成培训并结业 |
完成 1 学分 |
党团活动 |
该类别包括以思想政治教 育、心理健康教育、理想信 念教育、安全教育等主题活 动类。比如“一马当先”知识 竞赛、国防知识竞赛、心理知 识竞赛、团支部立项、读书 社等活动 |
参与 0.2 学分 校级获奖 0.5 学分 省级获奖 1 学 分 国家级获奖 2 学分 |
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
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
理想信念教育活动 |
安全教育活动 |
主题讲座 |
完整听完一场主题讲座并进 行讲座记录 |
0.1 学分/场 |
1.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及 各级主办单位 2.可认定的讲座范围包括: |
|
|
|
名师讲坛、梦想讲坛、考研 主题讲座及其他专家讲座 |
二级学院“思想成 长”活动 |
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与“思想 成长”课程有关的学生活动 |
参与 0.1 学分 获奖 0.3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二级学院团委 |
书院“思想成长”活 动 |
各书院自行组织与“思想成 长”课程有关的学生活动 |
参与 0.1 学分 获奖 0.3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各书院 |
说明:参加思想成长类活动主要采用过程认证的形式。
三、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课程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分值 |
备注 |
寒暑假社会实践 |
提交个人实践小结及调研 报告等有关证明材料 |
参与院级 0.1 学分 院级获奖 0.3 学分 参与校级 0.2 学分 校级获奖 0.5 学分 省级获奖 1 学分 国家级获奖 2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及各 主办单位 |
劳动教育实践
(必修) |
按照《阳光学院劳动教育课 程实施方案(试行)》阳光 学〔2021〕20 号要求执行 |
1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学生处 |
与导师沟通 交流实践 |
与导师组交流每学期不 少于8次 |
0.3学分/学期 |
活动证明单位:导师组负责单位 |
“扬帆计划”实 习实践活动 |
参 与 团 省 委 发 起 的 大 学 生实习扬帆计划、提供相关 岗位实习证明 |
1 学分 省级获奖 2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团省 委 |
港澳台、国际 交流活动 |
参与港澳台、国际交流活 动 |
0.2 学分/场 |
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及各 主办单位 |
各级各类志愿
服务活动 |
参 与 活 动 以 志 愿 汇 系 统 志愿服务时长为主,获奖 以证书为主 |
0.1 学分/时 校级获奖 0.5 学分 省级获奖 1 学分 国家级获奖 2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及各 主办单位 |
二级学院“社会 实践和志愿公 益”类活动 |
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与“社会 实践和志愿公益”课程有关 的学生活动 |
参与 0.1 学分
获奖 0.3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二级学院团委 |
书院“社会实践 和志愿公益”类 活动 |
各书院自行组织与“社会实 践和志愿公益”课程有关的 学生活动 |
参与 0.1 学分
获奖 0.3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各书院 |
说明: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主要采用过程认证的形式。
四、实训实践课程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分值 |
备注 |
学科竞赛 |
参与各级各类学科竞赛 |
参与 0.2 学分 校级获奖 0.5 学分 市级获奖 0.8 学分 省级获奖 1 学 分 国家级获奖 2 学分 |
1.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竞赛 处及各主办单位 2.获奖成员名单以荣誉证书或 发 文为准 3.以“阳光 竞赛〔2022〕1 号 《阳 光学 院学 科竞赛 和大 学生科 技 创新奖励办法》”文件中的“阳光 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适用赛 事一览表”为准 |
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 |
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练计划,并按期结题 |
省级立项 0.5 学分 国家级立项 1 学分 |
由校团委和竞赛处负责审定,以 结题文件中项目组成员为准 |
科研课题 |
参与教师科研课题 |
完成认定 1 学 分 |
由校团委和科研处负责审定,项 目申报书或结题证书为证明材 料 |
学术成果 |
发表论文、专利、著作 |
2 学分 |
由校团委和科研处负责审定,发 表学术成果为第一作者并提供 证明材料 |
创业实践 |
注册企业并担任企业法人 |
4 学分 |
由校团委审定,注册企业并担任 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
二级学院“实训实 践”类活动 |
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与“实训 实践”课程有关的学生活动 |
参与 0.1 学分 获奖 0.3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二级学院团委 |
书院“实训实践” 类动 |
各书院工坊自行组织与“实 训实践”课程有关的学生活 动 |
参与 0.1 学分 获奖 0.3 学分 |
活动证明单位:各书院 |
说明:采用过程和结果认证相结合的形式。
五、文体活动课程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分值 |
备注 |
比赛类 |
该类别包含校园各类文体 比赛,采用结果认证方式, 比如:校园马拉松大赛、辩 论赛、演讲比赛、文艺比赛、体 育比赛等 |
院级(含书院) 参与 0.1 学分 校级参与 0.2 学 分 院级(含书院) 获奖 0.3 学分 校级获奖 0.5 学 分 省级获奖 1 学分 国家级获奖 2 学 分 |
1.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及各 主办单位 2.文艺比赛包括:十佳歌手 赛、 主持人大赛、合唱比赛、 舞蹈大赛、彩模大赛等比赛 3.体育赛事包括:耀阳杯各类 赛事、校园马拉松大赛等 4.该类得分不累加,只计单项 最高分值 5.获奖加分仅为比赛的一、 二、 三等奖,或者相同级别, 其余获奖按参与类进行加分 |
活动类 |
组织、参加文化体育艺术类 活动进行过程认证,比如阳 光一小时社团活动 |
0.2 学分/次 |
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书院 |
说明:采用过程和结果认证相结合的形式。
六、菁英成长课程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分值 |
备注 |
学生组织骨干 |
担 任 校 级 学 生 组 织 主 席 团 一任 |
2.5 学分 |
1.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及各 机构 2.任期满一学年,考核合格作 为加分证明,由各级学生组织 机构指导老师认定 |
担 任 院 级 学 生 组 织 主 席 团 一任 |
2 学分 |
校级组织各部门部长、社团 第一负责人一任 |
1.5 学分 |
担任校级组织各部门副 部长、院级部长副部长一 任 |
1 学分 |
担任校级、院级组织各部门 干事、舍长一任 |
0.3 学分 |
担任班级班委、辅导员助 理、机关各部处学生助理一 任 |
0.5 学分 |
|
所在社团荣获国家级奖项 |
2 学分 |
1.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 |
所在社团荣获省级奖项 |
1.5 学分 |
所在社团荣获市级奖项 |
1 学分 |
社团成员 |
所在社团为精品学生社团 |
1 学分 |
2.学生加入多个社团不累计加 分,只计单项最高分,社团成 员以每学年期初的统计名单 为准,中途退出或者加入的不 予以加分 |
所在社团为校级五星级 社团 |
0.8 学分 |
所在社团为校级四星级 社团 |
0.6 学分 |
参与学生社团 |
0.2 学分 |
大学生成长训 练营 |
参与学生发展学院举办的 大学生成长训练营,并顺利 结业 |
结业 0.5 学分 优秀学员 0.8 学 分 |
活动证明单位:学生处 |
才子班 |
参与学校才子班 |
结业 0.5 学分 优秀学员 0.8 学 分 |
活动证明单位:校团委 |
荣誉称号 |
该类别包括各级“两红两 优”评选、五四表彰大会、 阳光之星、书院之星、出 彩阳光人、月度表彰活动 等表彰 |
获评校级 0.5 学分 获评区市级 0.8 学 分 获评省级 1 学分 获评国家级 2 学分 |
由校团委、学生处审定,荣誉 证书为证明材料 |
说明:采用过程和结果认证相结合的形式。
七、技能特长课程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分值 |
备注 |
职业资格证书 |
通过各类国家职业资格 技能鉴定考试或获得国 家专业水平考试证书 |
2 学分 |
由校团委审定,资格证书为证明 材料(包含驾驶证) |
职业技能证书 |
参加 1+X 技能证书培训以 及获得的相关认证 |
校级技能证书 1 学分 |
由校团委、职业教育学院审定, 资格证书为证明材料 |
其他技能 |
参与语言类、文艺类(舞蹈 考级、钢琴考级等)体育类 (篮球裁判等)技能 |
初级 1 学分 中级 2 学分 高级 3 学分 |
1.初级证书指通过英语四级或 雅思 4分(含)以上等;中级证书 指通过英语六级、专业四级、雅 思 5 分(含)以上等;高级证书 指通过英语专业八级、雅思 6 分 (含)以上等 2.初级指普通话水平考试二甲、 二乙;中级指普通话水平考试一 甲、一乙 3.其他技能证书按照该类别等 级认定初中高三级 |
说明:大学期间所获得的各类技能、资格证书,采用结果 认证的形式。
附件2:
阳光学院第二课堂学分个性化申请条例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在阳光风采、思想成长、社会实践、 志愿公益、实训实践、文体活动、菁英成长、技能特长等 某一领域取得重大突破,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可以申 请免修或置换第二课堂学分,详见下表。
课程模块 |
项目名称 |
置换/免修项目 |
免修学分 |
备注 |
阳光风采 |
参军退伍学生通过上传“退役证” |
免修“阳光悦跑” 项目 |
2 学分 |
必修分 |
参加“书评大赛”获得省级奖项 |
置换“阳光悦读” 项目 |
1 学分 |
必修分 |
“我的大学个人成长微电影”获得省 级媒体平台转发展播 |
免修“我的大学 个人成长微电 影”项目 |
2 学分 |
必修分 |
思想成长 |
参军退伍学生通过上传“退役证” |
免修“思想成长” 课程 |
4 学分 |
|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扶残扶弱、拾金 不昧等典型事迹并被镇级及以上政府书 面感谢,或受到县级及以上媒体报道 |
免修“思想成长” 课程 |
4 学分 |
|
社会实践 |
参加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撰写一 篇不少于 3000 字的调研报告 |
免修“社会实践” 课程 |
4 学分 |
|
志愿公益 |
个人志愿服务先进事迹受到省级及以 上媒体平台报道 |
免修“志愿公益” 课程 |
4 学分 |
|
实训实践 |
作为主创团队参与毕业生大电影创作 |
免修“实训实践” 课程 |
4 学分 |
|
在 A1 类学科竞赛中获奖 |
免修“实训实践” 课程 |
4 学分 |
|
在 B1 类学科竞赛中获奖 |
置换“实训实践” 课程 |
一等奖 2 学分 |
|
在 A2 类学科竞赛中获奖 |
置换“实训实践” 课程 |
一等奖 4 学分 二等奖 2 学分 |
|
获评“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 荣誉称号 |
免修“实训实践” 课程 |
4 学分 |
|
文体活动 |
代表学校参加“福建省大学生运动会” |
免修“文体活动” 课程 |
4 学分 |
|
|
参加校运会,破校运会记录 |
免修“文体活动” 课程 |
4 学分 |
|
参加“马拉松赛事”并顺利完赛,提供
“ 完 赛 记 录 截 图 ” |
置换“文体活动” 项目 |
全马 2 学分/ 次
半马 1 学分/ 次 |
|
受邀参加省级及以上平台文艺演出 |
置换“文体活动” 项目 |
国家级 4 学分 省级 2 学分 |
|
菁英成长 |
个人学生工作先进事迹受到省级及以 上媒体平台报道 |
免修“菁英成长” 课程 |
4 学分 |
|
技能特长 |
因个人技能特长,获得省级及以上权 威机构聘任 |
免修“技能特长” 课程 |
4 学分 |
|
说明:满足以上相关条例的学生,可以通过上传相关证明, 申请免修或置换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阳光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8月13日